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3-04-26 14:13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深入整治学校内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教厅函〔20xx〕xx号)《xx市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教计〔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制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是民族复兴的基石,走好“教育共富”路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教育乱收费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是教育系统的不正之风,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政府的形象。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家庭实际经济支出,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地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总体目标

  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梳理各类信访投诉、分析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清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教育乱收费问题

  重新梳理20xx年xx月xx日以来学校的继续教育收费行为,是否存在继续教育收费、退费等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擅自增设或拆解学费住宿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通过混淆学历教育方式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培训服务并组织收费问题;与中介机构合作办学时,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招生宣传故意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尤其是高级资格证书培训)界限、隐瞒办学主体等,误导或诱导学生报名并缴纳高额费用;收费时未规范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要求;跨学年预收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退费难以及退费政策不合理的问题。

  牵头单位:校地合作处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二)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

  重新梳理20xx年xx月xx日以来全校的商业保险收费行为,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三)其他乱收费情况

  对于省市有关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文件中未提及的教育乱收费情况,请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实施步骤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学校部署,分为前期准备及宣传、自查自纠、整改查处、总结提升等四个阶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一)前期准备及宣传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在全校范围做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建立挂帐销号制度,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在学校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推广学习。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全面梳理全校的收费情况,包括收费相关制度文件,收费标准,收退费流程等。结合收集到的投诉咨询信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三)整改查处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建立问题管理清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对自查自纠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问题限期“出清”。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我校教育收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收费制度文件,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灰色地带。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校地合作处、学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

  五、实施要求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成立xx理工学院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由主管财务校领导的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材料报送

  采取“零报告制度”,每月xx日前报告有关自查自纠情况,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汇总上报。

  (三)做好治理宣传

  要结合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通过多渠道宣传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让广大师生有所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查处力度

  对于查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明显提升广大师生对我校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要注重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落实教育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制度,把教育收费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管。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20xx年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力度。

  1、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借家长委员会之名强制摊派或统一收取空调安装费、饮水装置费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坚决制止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以及违规收取保险公司保险费返还款等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以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等问题;学校、教师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推销或授意到指定书店、摊位购买“一教一辅”以外的教辅用书、各种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及各种学习用品等问题。

  2、严禁中小学、幼儿园补课乱收费。学校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学校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3、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xx政办发〔19xx〕xx号)和《xx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政策,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加大中小学有害APP进校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整治力度。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文件要求,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严禁违规指定选用、征订教材版本,违规订购和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要重点整治违反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5、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x发改价调联[20xx]xx号)要求,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监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坚决查处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的行为。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无论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落实部署(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区教育局公开发布《xx区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小学、幼儿园“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xx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党政办)

  2、在xx月xx日前组织召开全体教师教育动员大会,宣讲教育收费政策,做到师生和家长尽知。(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各学校、幼儿园在xx月xx日前落实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开学通知书一并印发相关收费政策,送到家长手中。(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2、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邮件、公示墙、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公开学校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受理投诉工作领导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要确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及时接听和办理,同时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4、切实履行主体和监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组建“乱收费”问题监督检查组,联合各方力量,根据群众举报对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20xx年xx月xx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将本单位纸质版治理“乱收费”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报告(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处理问责(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起,区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工作督导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深入社区等方式对“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教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深化成果(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对“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政策宣传情况、治理情况、机制完善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正式报告,加盖公章,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注重工作实效。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敢于碰硬,狠抓严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注重成果运用。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最终结果作为检验、考核各单位治理工作完成度的重要依据,对于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纵容包庇、存在“乱收费”问题突出的学校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xx区教育局举报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张xx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全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纪委《20xx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纪办发〔20xx〕xx号)和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x纪发〔20xx〕xx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梳理各类信访投诉、巡察、审计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清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重点

  根据xx市教育局部署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的工作要求,本次专项治理,聚焦问题比较突出的三大领域: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

  治理重点:未与开户银行签订预收费托管协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不唯一,预收费未全部缴入专用存款账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不充分,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集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未严格执行按培训周期或课时收费政策(按培训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不得超过60课时);收费时间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诱导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费用;未严格执行退费政策(开课前提出退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开课后提出退费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未完成课时比例一次性退还费用)。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学校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责任科室:中教科

  (二)以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是平板电脑收费和商业保险收费

  一是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移动学习终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移动学习终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采购程序违反规定;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推移动学习终端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移动学习终端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家长的投诉反映,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产生负面舆情。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校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二是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重点: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段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

  治理重点: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未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收费标准调整不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不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责任科室:建财科、义教科。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xx月中下旬)。市教育局及各学区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结合近年投诉举报和查处情况细化完善治理方案;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制作自查表格,建立挂帐销号制度;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x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

  (三)重点检查阶段(xx月中旬至xx月)。一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各学区根据全市学校自查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调研检查单位,对辖区内教育收费单位开展抽查。二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xx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监、发改等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xx月至xx月)。梳理分析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尤其要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本次治理对现行教育收费政策进行效果评估,推动收费政策更趋完善合理,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灰色地带。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公开治理进展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xxx、xxx、xxx同志任副组长,专班成员由教育局建财科、中教科、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义教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

  (二)狠抓落实。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原则,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通过xx教育发布、报纸、学校宣传栏等宣传好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总结和宣扬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根据治理工作进程,督促全市学校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整改清零等工作。

  (三)严肃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要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清廉学校认定等评价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县委统一部署,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及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治理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及教师通过社会培训机构或自行租借场地变相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问题;、以早自习、中自习、晚自习、兴趣特长班等名义收取作业辅导费;、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收取油印费、试卷费、自编教辅资料费等;、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如:强制订购学生营养奶、购买商业保险等;、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安排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专项治理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赢得广大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尤其将《20xx年x季学期教育收费对照检查表》中列举的常见违规现象作为禁止僭越的红线,使教育收费政策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在当地媒体和学校公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学校严格管理、教师自觉遵守、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各中小学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教师个人自查,发放问卷调查,聘请家长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监督,调查核实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特别是20xx年xx月以来,参与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要立即纠正有偿家教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能及时纠正错误、停止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从宽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查实后将从严处理。要坚决制止学校及教师乱收费行为,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作为检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取得成果的重要环节,作为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各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查处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教育局将集中调查处理后及时通报,形成专项治理的震慑态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情况、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交办转办事项要认真组织调查,对受理的有偿家教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对于查实后确有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集中研究处理,强力纠风治乱。要坚持查则必严的工作作风,真查真纠,实查实改,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一经查实一律清退,一律问责。对各校在此次自查自纠中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明知有问题却故意推诿庇护的,将严肃问责。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1、对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较轻的,由教育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进行严肃处理,获得特级教师、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直至予以解聘。

  2、对于学校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

  3、教育工委、纪工委安排监察室和六个监察审计工作室,对各中小学进行巡回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发动不力,自查自纠不实、调查处理不严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监察室要会同人事科、基教科等科室,迅速提交违规补课、教育乱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各学校要完善教育、监督、惩治等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Copyright © 2003 www.wen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范文网 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00724号-6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