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对大多数人来说,“三毛”已成为一种象征。提起这个名字会想到什么?一抔黄沙,一捧清泉,一次轰烈的爱,一场恣意的旅行……和林徽因、张爱玲一样,三毛已被符号化,她的一切被打上“自由”、“浪漫”、“率意”、“任性”的标签,成为一种“文化”,因此人们谈三毛,往往不是谈她的文字,而是她用文字塑造出的那个敢爱敢恨、甘愿为爱走天涯的形象。以至于谈得太多,过犹不及成了附会,人们心中的“永远的三毛”,到底是个曾经存在过的名叫“陈平”的女人,还是世人编织出的美丽幻象?
这里我们不谈其人,只谈其书——斯人已逝廿多年后,看到三毛的新散文集,名字赫然是“你是我不及的梦”,三毛这一生,“梦”字恰为最好的注脚,以致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处——既是“梦”,那么理应“不及”,这是再恰当不过了。
翻翻书,廿六篇文,她的文字与已往的没什么两样。谈朋友,谈往事,谈撒哈拉,谈她那段遗失在沙漠深处的爱情。澎湃的深情满溢,像涨满了水的河床温柔地泛滥。看她谈云门那一篇,被云门感染了的三毛站在椅子上挥洒着狂喊,像要把这一生的痛与爱,激情与热血通过这一喊宣泄出来。看这个有血有肉贲张呐喊的三毛,透过二十年前的文字,仍然活生生地如在目前,不禁让人感叹她文字的能量。热情与感染力,这大概是三毛的文字令人着迷的魔力吧。
书中压轴的《你是我不及的梦》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尽管它用词质朴,所讲的故事也平淡,只是三毛在西北旅行的一段小插曲:她骑骆驼,跟牵骆驼的农家姑娘玉莲三言两语攀谈起来,于是跟着她到家里坐一坐。农家小院落被三毛的手笔描绘得爽利干净;农家人的感情亦然,泼泼辣辣,直来直去,爽脆舒心。三毛在离去时欣羡又怅然地写道,玉莲,你就是那我所得不到的梦。
让我动容的不是玉莲一家的“世外桃源”,而是三毛笔下为数不多的“真实”生活——原来她也是可以写生活的。当然,在三毛眼中,玉莲的生活是她“不及的梦”,西北农村随处可见的穷山恶水大漠风沙是三毛眼中无法企及的白云乡;在很多人眼中,三毛的生活也是我们的“不及”之梦吧。自作清歌传皓齿,行遍万水千山,怕真的是只能在梦里出现。但我仍觉得,三毛的洒脱不是真洒脱,她的遁世是逃避,她的勇敢恰也是怯懦,她的文字是辩解,为逃避与怯懦辩解,为任性妄为辩解。三毛的存在,为我们编织了一个遁世隐身的藏匿之梦,她筑梦,我们逐梦。谈何放下,谈何取舍,谈何勇往直前,谈何义无反顾,其实未必是放下所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仪式般的旅行过后,我们就真能放下,真能勇敢,真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大部分人毕竟不能把一辈子过成三毛一样,终归还是要回到日常轨道中来的。所经历的,所舍弃的,若终能被汲取,待有一日,看遍了周遭风景,落尽了浪蕊浮花,想必也就无需再读三毛了吧。
三毛的书是一场故梦。而今再读故文,已不再追思想望怦然心动,正是:“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读后感范例相关文章:
篇二:
没有浪漫的爱情碎片,没有流金岁月里的奇侠怪异,它如同生活里剪切的时间片段,在不该聚缩的情景里,将它摆置在一个繁忙的空间。
在累得无法看清视线下密集的文字时,在这书页角落里作者的古董宝贝,会如另一番新迹,为你舒张模糊的双眼。
徘徊过万千书廊,越过重重书架。或许就如同作者三毛有缘与她的宝贝在生命里遇见一样,这本书《我的宝贝》也因缘在我的大学生活里停靠。
起初,我迷茫的阅过书中短小的故事,近乎不解的望着书里一页页古董图片。因为,我不明白,在人生旅途中有那么多的东西与你遇见,那么多的人和你萍聚,这些都看似平常与普通,根本谈不上用文字去雕琢其中的乏味和通俗,为何作者却要苦心写下。
但是,就在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时,如万千的帆航在三角洲的尽头,找不到归宿的方向。记忆也如白纸,没有刻骨铭心的烙印,也没有岁月留下的足迹,有的只是流浪的时间,慢慢老去的照片。我开始心慌,我开始焦虑,这样漫无边际的放纵,何时是一个尽头。直到触摸到它《我的宝贝》。
书里面介绍的只是作者平凡的收藏,它们的价钱也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数量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作者却深深的爱着它们,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收藏,更是作者游历不同国度的历史见证,和作者用生命接纳的印记。作者三毛用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她认为,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她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一个故事。
作者对待生活是多么的坦然呀,其实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自己感到百无聊奈的日子里,细心的经营一下身边的事物。将每一件事或每一份物品身后的故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将它记载在日记本的扉页里。这不是荒.唐到平乏而无事可做来消磨记忆里的文字,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人生。当在累计千百次的记录后,再打开最初那张已泛黄的纸页,再倒上一杯热咖啡,这种慰心的温存感,会让自己愉悦的去回首那曾经的点滴。
因此,从今天起,我不在迷茫、沉沦中度日。我会用心去记录每一份触动我心灵的感动。既然,时间安排我们在着轮回的轨道里相触,就如这本三毛的书《我的宝贝》,我也会用我杂乱的文字,刻下这段我们触碰的火花,让它沉淀,沉淀在我日记簿的故事里。因为,我也相信,时间有它的连续性,而故事自有它的独立性,生活也就在这里,于千万故事里,寻找出轮回过的一生。
是乎感觉,文字的运转,不像是出于一个青年者之手,偶有历经沧桑的老者所文之感。但或许在真实的故事里,在被《我的宝贝》熏陶之后,我的思绪,已随着磨盍的岁月,在这不可能的年龄段,明白了更多的心灵悟感。
就这样保存吧,《我的宝贝》,“借着这一件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篇三:
由于很偶然的机会,我在同学寝室看到这本书,书名为《你是我不及的梦》,作者是台湾作家三毛,原名陈平。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三毛与友人亲人的一些经历,以及自己独自一人各种冒险经历,光从她的经历看,就知道她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那我就按着这本书的顺序来一一谈谈我的感受,第一辑撒哈拉之星讲述的是沙漠的恶劣环境,同样作者也赞美着沙漠的生命,虽然环境恶劣,但大自然是公平的,沙漠也养育出一些些坚强至美的生命。作者是爱着撒哈拉的,她说只要活着一天,就必然一次又一次的爱着她。也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坚韧的意志与求生的渴望,这样的地方是待不下去的。第二辑一个无名的耕耘者作者介绍的是自己的画家朋友林复南,因为喜欢看画展,所以在偶然间认识了林复南。林复南是一个对艺术痴迷的人,他画画赚的钱除了生活之外,便是买材料来画画,不管有人要不。他是一个沉默的人,很少跟人争论艺事,从不说自己画好,他只说喜欢自己某个时期的话,十多年来没有妻子儿女,他只有一个爱人,就是他的话。虽然在我们现在看来,这样的人是奇怪的,但我想说他们也是我们值得敬佩的,他们是无名的,但他们为着一己理想发出人性的光辉。
此辑的第二篇讲述着作者称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为朋友,此人的名字叫上温汤隆,他是一名沙漠的旅行者。作者之所以当他是朋友,因为上温汤旅行的目的不只是游山玩水,不只是因为好奇心,而是要明白是自己在那一片艰苦得随时可以丧失性命的险恶环境下,如何用自己的勇气大智慧去克服;面对那不能逃避的苦难,生命的意义,在那样不屈服的挑战下才能显出它的光辉。作者读了上温汤的日记,对其感到十分佩服,虽然上最终渴死在沙漠,但对作者来说这个美丽的高贵的灵魂已得到他的永恒,抵不抵达目的,已是次要的事。确实一个人,生命长短,不在于活了多少岁,而要看他是否在此生中做了有意义的事情。之后写的便是作者进入一个新的天地,尼日利亚的首都lagos,自己与丈夫住在公司的宿舍,而此地是在郊外丛林,那里交通极其的乱治安也不是很好。
好心的作者,因这里物质缺乏,便总是将食物分给雇工,她认为住在此地,心灵上要受很大的折磨,正如在印度旅行时,你吃饭,窗外几百双忍饥挨饿的眼睛望着你一口一口吞下食物,这个吃的人,如何不内疚得生肠胃病。
其实不管是谁,都会有一丝怜悯之心,但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依旧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是难得的。作者在这游记中,也曾提到自己的童年。那是她还是初小的学生,家里是一个大家庭,有四个堂哥,一姐一个弟,她跟他的三堂哥很爱往乡下跑,特别是淡水河,他们不是去钓鱼,而是去沙丘末蛤蜊。他们用十指向沙堆进攻,每挖到一个蛤蜊,便是十分欣喜,比拾到元宝还兴奋,因为蛤蜊可以吃,金宝有什么用不知道。
看到作者的童年,不由想到自己的童年,童年大都是那么美好,都是一颗颗幼稚纯洁的心,那时还不知什么人情世故,每天便是开心的玩耍着。虽然时隔多年,但作者还记得乡下的河,不过河水早已被污染,没有人敢光脚去踏水。所以说,童年已一去不复返,只能成为脑海中的一丝记忆了,但希望记忆能在心中流淌。作者给自己的人生定义为一座宝塔,是没有楼梯的,并且建了许多栏杆。在自己二十岁时,觉得由一重重的浓雾中升上来,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却不敢快步奔去,只怕是海市蜃楼。因为作者没参加联考,而是由几篇文章和几幅画便进入大学,因此待遇自然不同,不过作者很看得开,他把那些优势看做束缚,自己反而喜欢没有那种优待的生活。
不过就是作者每次注册交学费感到为难,她不是正式录取,所以名单上没他的记号,只能是最后一个交学费,而且还被挖苦一顿。作者并不计较这些,因为慈爱的院长对她比较关照,在美术系与哲学系之间,作者挣扎好久,不过作者并没完成父亲的梦,选择了听起来便令人茫然无措的哲学系。而除了读书之外,她也陷入了到恋爱之中,对于二十岁的少女,除了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如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也是期待付出与追寻。作者看待爱情,便当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是要开的,没有理由躲开这自然的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对于作者这样看待爱情,我是十分认可她的,她并不是发牢骚的去看待爱情,也不是特意去占有,她是把爱情当作一种自然现象,就像花一样到一定时期,总要开。
我觉得作者特别醒目的一句话:男朋友和买鞋子十分相似的,看了几百双鞋,店员不耐烦追问到底要什么颜色式样的,自己往往说不明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子竟把男朋友当鞋子,古今只听说过男把女当鞋子一样看,可想作者的思想以不同于一般的女子,甚至感觉她有一点男人的性格。其实对于三毛这样一位女作家,我对她的了解太少了,也是第一次读她的书,因此有的是自己肆意妄下言论,因此还请见谅。这本书是大陆首度集结出版,包括她的散失作品,两篇手稿首次曝光,贯穿20余年写作生涯。
因此,读到她的这些作品,实在是我的际遇,我也希望大家能看看她的作品,了解一下这个台湾女作家她传奇般的一生。这便是我暑假所读的一些书。